植物新品种权是农林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0年10月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总申请量3.9万件,总授权量1.5万件。截至2020年底,林业累计受理申请5566件,累计授权2643件。
在今年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 助力植物新品种保护。
全国政协常委尚勋武:建议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促进种业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民进甘肃省委会主委尚勋武在介绍民进中央今年提交两会的《关于深化我国种业“放管服”改革的提案》时说,我国高端蔬菜、花卉作物种子大量依靠进口,我国种业面临巨大竞争压力,《提案》建议重点关注育种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对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 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尽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在市场上禁售侵权种子的收获物。
尚勋武表示,当前,我国种业管理模式存在不足,偏高的准入门槛和严格的审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市场稳定的同时,也阻碍了市场进行充分、有效的竞争,难以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种业科研创新环境亟待改进,种业对创新回报预期较低,种业科技投入机制仍处于模糊地带,科研机构与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的定位不够明确,研发激励没有真正落地,作物新品种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大,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严重挫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尚勋武还特别强调,要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对此,他介绍《提案》给出三个层面建议。
建议尽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争取上升为全国人大立法,明确在市场上禁售侵权种子的收获物。
建议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事先审查机制,借助种质资源DNA指纹图谱对植物新品种权授予工作进行事先筛查,缩短DUS测试周期,提升品种审定效率。
建议建立全国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对我国现有的种质资源进行生物学分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并将全国种质资源大数据对公众开放,增强全民种质资源保护意识。
(来源:中国青年网)
全 国人大代表杨莹: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让行业更健康
“选育一个植物新品种通常要用8年以上时间,但却极易被其他人复制繁殖,侵权也比较隐蔽。”杨莹说道,目前在园林花木行业,品种侵权现象比较普遍,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取证困难、维权时间长但收益小。
另一方面,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属于新型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强,且审判经验有限,审判思路尚未成熟,给案件审理带来很大难度。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给予保护,科研院所、企业和个人都会失去育种的动力。
为了让知识产权更好地服务我国农业发展,杨莹提出建议:
一、 加强品种资源保护,支持海南新品种权立法
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南繁育种基地,目标是发展成为“中国种子硅谷”。海南自贸港又是国际上最高开放级别,对标的是国际上法制比较健全、相对独立的自贸港,若法制上没有相应的改变,那么未来在处理国际新品种权纠纷上会丧失主动权。所以,新品种权立法在海南未来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
二、 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开展县一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试点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建议率先从小品类水果中选择2至3个品类,动员主要产区的县一级政府申报试点方案,中央和省级财政在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设施配套等方面确立试点,县提供财政资金扶持。在试点过程中,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执法机关的联动机制。
三、 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部门的考核力度
由于对农业新品种和农业专利执法保护力度不够,一些人用非法手段获取植株、种子,甚至材料造假进行抢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一支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将管理与技术紧密结合,贯穿从种植到市场投放的全过程。另外,还要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并加强对执法部门的考核力度,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氛围。
(来源:中国花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