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2022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 2022-06-30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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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长沙市某种业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经品种权人授权,在绥宁县境内生产该水稻种子421亩,总计3.3万公斤,货值金额62.7万元。 经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调解,当事人和品种权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品种权人出具谅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三条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种子,并处罚款188.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河南省濮阳市某种业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经立案查明,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涉案种子40.26万袋,销售金额496.65万元。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三、湖北省随州市某食用菌消毒剂公司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农药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经立案查明,该食用菌消毒剂公司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某商贸公司在多家网络经营平台上共注册6家网店销售其生产的农药,至案发时已销售44个品种共922件,销售金额9.37万元。同时查明,该食用菌消毒剂公司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某商贸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其生产经营的农药依法应当按假农药处理。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四、山东省临沂市某公司跨省销售假农药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经查明,至案发时当事人已向江苏省连云港市销售涉案农药产品3569件,销售金额35.6万元。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农药4000余瓶。
五、江苏省灌云县某公司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案情摘要【处理结果】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元,并处罚款101.7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省广州市严某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兽药)》,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兽药,作出没收其违法生产的兽药及相关设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钟某某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查明该案共涉及1个生猪屠宰窝点、2个分销点、10余个线下销售点。2021年9月底,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公安机关现场抓获了以钟某某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全案涉案金额51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钟某某等人立案侦查。
八、浙江省台州市陈某等人跨省违法调运生猪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2022年1月,浙江省台州市及路桥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捣毁该犯罪团伙4个非法生猪屠宰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该案涉案金额逾3000万元,已依法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九、江西省进贤县胡某某等人在禁渔区内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使用电鱼方法在禁捕水域内累计非法捕捞渔获物1400余斤。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进贤县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十、浙江省遂昌县钟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宅基地建住宅案
案情摘要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遂昌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宅基地,限期45天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上新建的住宅。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了超面积部分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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