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及农业专家走进知产法院 共话植物新品种保护

2021-07-23 14:56:00
bjzo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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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种业自主创新,2021年7月20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农业科研专家及农业行政管理人员共30余人走进法院,通过观摩庭审和庭后座谈,共话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活动伊始,大家首先观摩了“泓丰808”被诉侵害玉米品种“先玉335”植物新品种权一案的庭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品种审定与植物新品种授权的关系”,“双方各自出具的DNA鉴定报告的效力”,“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焦点问题展开了充分辩论。

庭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长辉作为主审法官,与综合办副主任杨静、法官张晰昕、技术调查官张弛一道,参与了座谈会。

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打好种业翻身仗”之后,各项种业振兴措施接连出台:农业农村部启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中国种业,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在此背景下,各位人大代表及农业专家结合自身工作体会,就植物新品种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人大代表杨华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种子安全问题,并将种子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最高院和农业农村部也在今年联合召开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共商种业振兴大计。希望知产法院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加强种业司法保护做出重要贡献。


人大代表祖彬

今天有机会与各农业专家一同座谈交流,机会难得。通过观摩庭审,我充分感受到知产法院法官专业的审判素质和过硬的技术能力。另外,两方当事人也准备充分,反映出我国种业发展已经进入科技兴农的新时期。


农林科学院草业与环境研究发展中心支部书记、研究员翁万山

此次座谈会,是响应中央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号召,深入推进产、学、研、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各环节有机衔接的一次有力尝试。希望以后有更多类似的交流机会,为农业从业者提供工作指引。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处长王以中

此次座谈会是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开展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一项极具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法院与我们行政部门交流了很多经验,也挖掘出实际工作中的诸多结合点,可以尝试在未来的工作中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共同完善植物新品种的全链条保护。


农林科学院草业与环境研究发展中心室主任孟林

我从事多年生木草的选育工作,相比粮食作物周期更长、障碍更多,相关品种的保护工作也更加困难。今天案件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是两份结果不同的鉴定报告的效力, 建议法院加强对于品种鉴定环节的审查,或者以出具司法建议等形式规范鉴定从业行为。


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元东

品种创新受限于生物生长周期,且受客观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值得关注的是,很多选育品种是在其他品种的基础上创新出来的,即使少数基因差异也会带来对产业影响巨大的性状改变。育种人前进的每一小步都来之不易,需要予以保护。


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分子检测室主任王凤格

植物新品种案件中,被诉侵权物和授权品种的同一性鉴定是关键。关于鉴定方式,目前最常采用的是 DNA检测和DUS检测, 二者各有利弊。我们农业科研人员一直致力于研发更加先进的检测方式,比如即将出台的 SNP标准 ,在保证检测速度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检测精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法院解决鉴定难题。


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支队长闫祥升

刚才旁听的案件,原被告的许多争议都是围绕非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提出的。 目前,我们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有常态化对接机制,且检测种源和检测机构都有明确要求,相关经验可供法院借鉴。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副站长福德平

目前品种审定需要进行特异性检测,即与已知品种具有明显区别才能通过审定。但相关工作分为国审和省审,省审各地的管理和检测水平也不尽一致。今天观摩庭审收获很大,如何严格种子管理制度,规范种子鉴定操作规程,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会议最后,杜长辉专委表示:感谢各位代表和农业专家给法院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是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必然要求。接下来, 知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领域各科研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交流合作,为保护种业原始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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