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快速发展在UPOV成员中无与伦比”
- 2019-07-22 11:54:00
- bjzongke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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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座谈会。来自农业、林业、知识产权以及国际合作领域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共同总结交流20年来中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展望未来和发展方向。
彼得·巴顿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副秘书长彼得·巴顿先生在开幕致辞中盛赞中国的快速发展在UPOV成员中无与伦比,2017年中国受理的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最多,在UPOV成员中排名第一。他指出早在2015年,中国就为UPOV年度报告做了重要贡献,中国在利用植物新品种打开经济之门、尤其是促进农村发展方面贡献了智慧。他还提到中国在研制测试指南方面的贡献,尤其是对中国有重要文化意义的观赏植物如茶花、牡丹等。巴顿谈到,中国国内的积极措施以及国际合作必将推动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更进一步发展,他希望有更多国外最优秀的品种到中国申请保护并拓展市场。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总结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时谈到,良种在农业科技贡献率中的比重达到45%,在新品种权的有效激励下,我国种子企业投资育种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正逐步成为商业化育种主体,并涌现出隆平高科、垦丰种业、登海种业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张桃林同时表示,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依然面临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力度不够、侵权成本较低、维权手段较少等问题,需要尽快构建中国特色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加快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将品种权纳入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清单。
张桃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彭有冬在主旨报告中指出,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实现林业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林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林业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一是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完善林业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电子申请,进一步创新审查机制,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三是健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测试机构的合理布局和条件能力建设,加快测试指南编制,完善已知品种数据库。四是建立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信息共享和交易服务平台,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的转化运用能力和水平。五是健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案件。六是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
甘邵宁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在报告中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吴桂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桂昌代表作为林业企业发言,他回顾了在新品种保护制度下棕榈在植物新品种创制方面的经验和成绩,同时以一线育种企业的亲历对我国的新品种保护提出建议:“棕榈虽然拥有了这么多好的新品种,但是在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应用上却如履薄冰。行业发展呼唤着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只有严格做到依法保护品种权人的正当权益,才能促进市场的繁荣和进步。”
会议指出,品种权对鼓励育种创新、促进种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20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2.6万件、授权1.2万件,2018年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一,促进了新品种选育推广,推动了现代种业发展,带动了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国在新品种保护政策法规、技术支撑、维权执法、国际合作方面形成一套有效做法,积累了经验。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种业和知识产权工作,为推进新品种保护创新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二是不断改革创新,停征新品种保护收费,推行网上申请审查,采用分子鉴定技术,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立足国情稳步推进,逐步扩大保护范围,助力农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快协同发展,加强种业大数据建设,构建法规制度、技术支撑、执法服务体系,提高品种权产业化、信息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技术体系,加快制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构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加快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加大执法力度,将品种权纳入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清单,推进品种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参与新品种保护国际事务,为国内外育种者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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