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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
2024年11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对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品种进行了评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林木品种有异议,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电话:010-84238710 邮箱:shchfwc@163.com
附件:扫码查看 2024年度拟通过审(认)定林木品种
2、农业农村部遴选推介205个全国农业优异种质资源
新发现鉴定的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有:河南的豫西黑猪等3个地方猪品种、云南的江城黄牛等2个普通牛品种、甘肃的肃南牦牛等4个牦牛品种,新疆的皮山红羊等18个羊品种、海南儋州鸡等16个地方鸡品种,另有鹅、马鹿、鸭、鸽、绿头鸭、中蜂等品种资源8个。这些地方品种性能优异、特色明显、抗病抗逆、品质好,是我国特有的珍贵资源。其中25个来自青藏高原区域。
新培育审定的水产品种有:淡水鱼类20个、海水鱼类7个、虾蟹类10个、贝类11个、藻类2个、鳖类1个、棘皮类3个。如抗病高产的半滑舌鳎“鳎优1号”,生长快成活率高的罗氏沼虾“南太湖3号”,生长快耐高温的栉孔扇贝“蓬莱红4号”。这些新品种是基于我国丰富种质资源培育而成,有效地促进了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
2016年绿色通道与联合体试验开通后虽加速育种成果转化,但出现试验不规范等问题。2024年起严格品种管理:
- 5月20日通报专项整治进展,强调严格审定标准、规范试验等多方面工作。
- 9月28日推进会提出强化品种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常态化工作机制等。
- 10月9日通知强调新要求,30日发布具体要求措施。
3、21个小麦品种通过河南省引种备案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4、3项新修订的种子国家标准,将于25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发布,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和《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发布,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发布,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近日,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24)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26号),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改变化和规范管理要求,将标签和使用说明单列,增加了质量保证期等标注内容,完善了转基因种子标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制作要求及使用规则等。标准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标注和制作,有利于更好的落实种子法确立的种子标签真实性制度。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和《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发布,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近日,新修订的《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24)、《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GB4407.2-2024)两项种子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26号),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项标准涉及稻、玉米、小麦、大麦、荞麦、燕麦、高粱、粟和黍等9种禾谷类作物和油菜、向日葵、花生、芝麻、油用亚麻等5种油料作物种子。本次修订适度提高了部分农作物种子发芽率、品种纯度等质量指标,增加了玉米转基因种子质量要求等特殊规定。标准的发布,进一步提高了重要粮油作物种子质量要求,有利于引领种业高质量发展。
5、辽宁发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2024年11月18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的通知,根据《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以下简称品种认定),促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选育、推广,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根据《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6、8个,黑龙江重大品种拟补助名单公示
11月18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2024年黑龙江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拟补助品种名单的公示。
作物 | 序号 | 品种名称 | 牵头申报单位 |
大豆 | 1 | 合农85 | 富尔五大连池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 | 绥农52 | 黑龙江飞龙种业有限公司 | |
3 | 黑农87 | 黑龙江田友种业有限公司 | |
4 | 绥农94 |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有限公司 | |
水稻 | 1 | 龙桦3 | 黑龙江田友种业有限公司 |
2 | 龙粳3024 | 佳木斯龙粳种业有限公司 | |
3 | 龙平386 | 黑龙江众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4 | 莲汇6612 | 黑龙江众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7、“明5-5”甜樱桃新品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正式授权
2024年11月15日,乘着“第二十二届国际果蔬暨农资种苗博览会”的东风,樱桃界的“劳斯莱斯”明5-5甜樱桃苗木生产经营许可授权仪式在山东烟台顺利举行。目前已授权河南中农郑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凌锐坤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德州世纪风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莱阳市绿旺大樱桃苗木种植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联合推广。独家授权一知农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维权,为新品种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8、一种企被撤销种子企业信用等级
近日,中国种子协会发布公告,撤销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山东富华种业有限公司种子企业A级信用等级。
根据《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企业取消信用等级”的规定,撤销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山东富华种业有限公司种子企业A级信用等级。
特此公告。
中国种子协会
2023年1月以来,从事短视频APP自媒体的张某伙同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没有种子标签的紫苏种子进行销售或培育紫苏种苗后再进行销售,并在短视频APP等平台上夸大宣传紫苏种子的种植效益,吸引了陈某等农民通过其直播间以及到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线下购买涉案伪劣紫苏种子、种苗用于种植。购买者通过张某直播间购买回去的紫苏种子、种苗,经过数十天的种植后,均出现了提前开花,无法长出新叶子的情况,使农户无法正常收割紫苏叶,损失惨重。经核查,张某等人对外销售涉案伪劣紫苏种子、种苗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4475元。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在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前提下,购进无种子标签的紫苏种子直接销售、培育紫苏种苗再销售,数额达二十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予刑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认罚等情况,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