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征集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此次征集范围是 粮、油、麻、糖、菜、草、绿肥、食用菌、果树(水果部分)、草本花卉、草本药材等植物属(种)。 林业和木本花卉及前11批农业植物保护名录涉及的属(种)不在征集范围内。
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现公开征集第12批列入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种),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植物属(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利于加快培育和保护一批优质绿色专用品种,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加快农业强国建设;
(二)有利于调动育种者创新积极性,鼓励更多领域植物育种创新,提高我国整体育种水平;
(三)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品种资源丰富或有一定育种优势,培育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乡村产业国际竞争力;
(四)有利于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和品种,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满足消费者多样性需求。
二、推荐范围
粮、油、麻、糖、菜、草、绿肥、食用菌、果树(水果部分)、草本花卉、草本药材等植物属(种)。 林业和木本花卉及前11批农业植物保护名录涉及的属(种)不在推荐范围内(详细情况可查阅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
三、有关要求
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每个推荐属(种)一张表、一份植物属(种)介绍(详见附件1、2),单位推荐的出具公函, 推荐期截止2023年7月10日 。来函请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甲18号科技大厦203室,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邮编10017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kaixi0526@163.com。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品种管理处
彭福祥 电话:010–59191621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
张凯淅 电话:010–59198106 59198100(传真)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