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多方位保障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崖州湾科技城

2022-09-08 16:10:00
bjzo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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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有利于促进种业自主创新

那么当植物新品种权出现被侵权的情况时

我们又该如何保护它呢?


一面是紧张的疫情收尾攻坚战,一面迎接即将到来的南繁季。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的协助下,9月2日,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人保财险”)签订保险合同,为中种集团持有的植物新品种‘川种3A’‘荃优607’‘中种R1607’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保险。这标志着全国首单全方位保障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造成损失的专属保险正式落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将对“植物新品种权”所有方因被侵权造成的 调查费用、法律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提供保险保障。


中种集团是先正达集团中国旗下从事种子业务的核心企业,作为入驻科技城园区的首家种业央企,积极担当种业国家队使命,聚焦“南繁硅谷”建设,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加工、营销、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完整、多作物经营的大型种业集团。本次投保的植物新品种,研发时间长、研发过程复杂、投入成本高,是中种集团的核心骨干亲本和市场主打品种,对于知识产权保障需求迫切。


在南繁育种季到来之际,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与海南人保财险通过线上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保障专属险落地计划和园区配套政策。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自贸港创新合作处(知识产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管理局通过摸排园区种企实际需求,携手海南人保财险与中种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种企建立一对一企业微信工作群,并多次组织召开三方线上会议,解答企业对于保险条款的具体问题等相关工作,加快促成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园区。


疫情期间,在崖州湾科技城管理推动下,中种集团积极组织各作物板块、法律板块专家召开线上会议,深入研讨确定投保品种,海南人保财险开通“绿色通道”,根据前期考察情况,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了此次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业务办理审批流程。


此前,国内植物新品种侵权保险往往以知识产权侵权损失补偿保险通用条款来承保植物新品种的被侵权损失,其保险责任通常限于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和诉讼费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表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专属保险, 其保险责任基本涵盖了植物新品种权人在维权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合理费用以及能够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获得的直接经济损失, 避免实践中植物新品种权人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局面,为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提供保障。


植物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专属保险“首单”落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不仅是知识产权保险为农业“芯片”保驾护航的一次新实践,也是保险助力种业振兴行动、国家“南繁硅谷”战略的一次新探索。


下一步,科技城将继续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多维度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特区建设,携手中种集团,共同提升育种创新能力、产业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





      此项保险中所提的“调查费用”:

指被保险人按照约定在立案或受理前发生的经保险人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此项保险中所提的“法律费用”:

指被保险人就该事故在承保区域内首次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或行政处理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


此项保险中所提的“直接经济损失”:

指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或保险人认可的调解确定的,因第三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所导致的被保险人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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