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育种者可以通过3类知识产权保护形式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
1)植物新品种保护(Plant Variety Protection)——种子、块茎和无性繁殖植物(由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审查和授权);
2)植物专利(Plant Patents)——无性繁殖植物(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和授权);
3)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s)——基因、性状、方法、植物部分或品种(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和授权)。
2020年1月6日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宣布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发布了最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新条例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法》(2018修订案),将无性繁殖植物品种纳入植物新品种保护。自即日起,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开始受理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申请。最新条例文本可在网站(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 )查询,检索案卷编号(Docket No)“AMS-ST-19-0004”。
2020新条例的修订重点包括:1)对条例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以反映对无性繁殖植物保护的增加。2)精简收费结构。a.申请、审查和证书颁发费用必须在提交申请的时支付。撤回和放弃申请将进行适当的退费。b.某些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的行政服务费用,每小时的收费上限从107美元降至97美元。3)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的种质交存要求延迟3年,以确定这些品种长期存储的可行性。
用户可以通过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电子申请系统( https://pvpo.ams.usda.gov/ )在线提交申请、支付费用和跟踪状态。
来源: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